????2015年2月3日,聊城張先生意外身亡。5月5日,家屬在整理遺物時發(fā)現(xiàn)張先生生前的保單,遂到聊城新華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公司接到申請后,當日即派出理賠人員查勘。經確認,此案在保險責任理賠范圍內。5月7日,公司完成理賠身故保險金,共計10萬余元。
????據悉,2010年8月26日,張先生的妻子為其購買新華保險《吉星高照A款兩全保險(分紅型)》,保額5萬元,附加個人意外傷害保險,保額1萬元,年繳保費2825元。2015年2月3日,聊城張先生意外身亡。聊城新華保險理賠人員了解案情后迅速幫助被保險人家屬整理理賠所需材料。5月5日,張先生的家屬到公司提出理賠申請。經審核,索賠申請材料齊全、合法、有效。5月7日,聊城新華保險理賠客戶家屬保險金總計10萬余元。客戶收到理賠款后對新華保險的理賠速度表示贊賞,同時感謝新華保險理賠人員給予的關心。
????天有不測風云,人有旦夕禍福。新華保險的一張保單雖然不能避免意外的發(fā)生,卻在意外發(fā)生后延續(xù)對家人的關愛,這是保險的真諦所在,也是新華人服務的宗旨。(王傳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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