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某是淄博某建陶廠的一名員工,2017年4月的一天,他在工作中不幸被高墜物砸傷,先后在淄博及北京治療。截至2017年6月,司某因治療已花費十余萬元,治療費用的壓力不僅讓司某一家捉襟見肘,也使得工廠的正常經營舉步維艱,雙方都背負著巨大的經濟壓力。
一籌莫展之際,工廠負責人想起之前在淄博新華保險(以下簡稱“公司”)投保的《華豐意外團體保險計劃》,便立即與公司取得聯系報案。在公司業務人員的指導幫助下,7月份相關理賠申請材料準備齊全,公司經審核賠付4萬元意外醫療理賠款。11月,司某因胳膊仍無法自主運動,經鑒定符合《人身保險傷殘評定標準》的五級傷殘,又獲得傷殘保險金12萬元。
公司的快速理賠得到了司某的高度肯定,工廠領導見證了兩次理賠后也感慨道:“經營雖然不易,可一個工人出了事,工廠就必須負起責任,同時也將面臨運營方面的困難,幸虧買了淄博新華保險的這份保障,這才把風險降到最低。”
淄博新華保險始終秉承為客戶服務的理念,為客戶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槐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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