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新聞網訊(記者 張宇 實習記者 孫柯)7月20日,記者從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我市出臺《威海市打擊非法行醫舉報獎勵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舉報獎勵辦法》),對舉報途徑、獎勵范圍、獎勵條件、獎勵標準和保密紀律、監督規范等作出了具體規定。舉報人實名舉報經查實,給予一次性獎勵1000元。
發布會上,市衛健委副主任徐偉介紹,《舉報獎勵辦法》中規定屬于獎勵范圍的共14種情形,包括:單位或個人未取得執業資質,擅自開展診療活動的行為;偽造、買賣、出租、出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行為;擅自開展母嬰保健技術服務或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行為;擅自開展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非醫學需要的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的行為;擅自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行為;擅自開展醫療美容的行為;擅自開展禁止類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的行為;非法采供血;未取得《放射診療許可證》,擅自開展放射診療工作的行為;以及其他涉及非法行醫行為的情形。
根據我市醫療衛生行業監管實際,《舉報獎勵辦法》設置了相應的納入獎勵范圍的門檻條件。首先需要實名舉報;其次所舉報的非法行醫行為需發生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再次要有明確、具體的被舉報對象、違法事實或違法線索;同時,舉報內容需未被衛生健康部門掌握的;最后是舉報情況經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查證屬實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或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并作出刑事判決的。
《舉報獎勵辦法》規定,根據舉報人提供的線索與事實相符合的程度,對舉報人給予一次性獎勵,能提供被舉報人及其違法事實,舉報內容與查實的非法行醫事實相符的,經查實給予獎勵1000元。
針對獎金兌現的具體流程,徐偉表示:“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受理舉報查實內容后,將首先告知舉報人申請獎勵,舉報人書面申請并提交相關材料,衛生、財政部門審核通過后通知舉報人領取獎勵。”
為保護舉報個人信息安全,《舉報獎勵辦法》規定,參與舉報受理、核查、辦理的工作人員應當對舉報人身份的有關情況、獎勵情況等嚴格保密,嚴禁將舉報人個人信息及舉報情況公開或者泄露給被舉報單位和其他無關人員。如有泄密行為將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舉報獎勵按照“屬地管理、實名舉報、一案一獎”的原則進行。打擊非法行醫違法行為的查處,按照屬地監管的原則,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的衛生行政部門進行查處,并對符合條件的舉報人予以獎勵。舉報人分別向市、區兩級舉報同一非法行醫行為的,對縣級轄區已開展舉報獎勵的,市級不重復獎勵。
市財政局還將舉報獎勵專項資金納入各級財政預算,專款專用。在資金使用監督方面,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獎金發放,建立獎勵檔案。舉報人對騙取獎勵資金的行為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近年來,我市開展打擊非法行醫工作,規范醫療服務秩序,一直堅持糾建并舉。接下來,我市將從確保獎勵辦法落地、進一步加大打擊非法行醫的執法力度、引入社會信用管理三方面著手,加快建立完善政府主導、衛生健康部門牽頭、相關部門齊抓共管的綜合監管協調機制,及時發現非法行醫違法行為,切實維護我市醫療服務秩序。(來源:威海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