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新聞網訊(記者 劉志鵬 曲黎悅)10月8日,記者從市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日前,我市正式印發《關于威海市社會投資類項目實施“用地清單制”的通知(試行)》(以下簡稱《通知》),在全市范圍內針對社會投資類項目推行“用地清單制”改革。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孫友介紹,我市歷來高度重視優化營商環境,把推動建設審批領域“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積極穩妥促進投資項目落地作為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今年以來,我市共通過“標準地”方式供地3277.2畝,助力65個項目實現“拿地即開工”。
??????在此基礎上,基于持續提升投資和建設便利度,深化投資審批制度改革的目的,我市找準國家政策和我市實際的契合點,創新提出社會投資類項目“用地清單制”改革,制定并印發《通知》。
??????《通知》明確提出,對全市范圍內工程建設領域社會投資類項目實施“用地清單制”,即在土地供應前完成壓覆礦產資源、地質災害危險性、地震安全性等18項評估普查事項,形成“用地清單”,在土地供應時一并交付用地單位,作為項目審批管理、技術審查的主要依據,并依法依規將相關費用納入土地出讓成本。
??????具體工作中,擬出讓地塊在取得規劃條件后,各區市自然資源部門或國家級開發區住建部門會將規劃條件發送至相關業務主管部門。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將在各自承諾時限內出具是否需要開展評估評價的意見,以及按照規定組織開展評估評審事項,并出具管理意見和管控要求。各區市自然資源部門或國家級開發區住建部門在收到反饋后,會在規定期限內,收集匯總擬供應地塊全部評估和普查意見,形成“總清單”作為供應方案的要件,在土地供應后一并交付用地單位。“用地清單制”將原先由用地單位在開工前需要到各部門辦理的各項手續,前置到供地前由政府統一完成,并在供地時一并交付用地單位,大大節約了用地單位的時間和成本。
??????相較以往,“用地清單制”具有降成本、壓時間和減環節的突出亮點。其中,降成本主要體現在變“企業逐項買服務”為“政府一次性送服務”上——“用地清單制”改革后,將由各區市政府(管委)牽頭,相關職能部門提前完成原來由企業各自進行的建設項目前置審批環節,實現“生地”變“熟地”,最大限度降低企業拿地成本,預計單體項目最高節省費用近4萬元/畝。壓時間則體現在變“供地后評估”為“供地前評估”方面,主要指在土地供應前,政府組織完成包括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等在內的全部18項評估和普查工作,完成評估報告編制并出具審查意見,形成全量化用地清單,最大限度縮短開發建設前期評估、調查、論證工作周期,僅單項評估報告編制及評審最長可為企業節約近90天的時間。減環節是在評估前置的基礎上,由政府對評估評審和普查事項進行“總體把關”,對符合相關條件的單體建設項目,簡化相關環節和申請材料或不進行單獨評估評審,變“單項評估評審”為“整體評估評審”,進一步提升行政效能,壓縮審批時限。
??????《通知》印發至今,我市已有環翠區光焱二期、興泰包裝等項目順利啟用“用地清單制”模式進行供地。(來源:威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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