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新聞網訊(記者 沈道遠)11月18日,記者從市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我市將自12月1日起正式實施基本醫保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符合相關規定的普通門診費用也能報銷了。該機制的實施,對于完善我市醫療保障制度體系、進一步減輕參保人員門診就醫負擔將起到積極作用。
??????參保職工和居民同時新建普通門診保障制度
??????市醫保局黨組成員、副縣級干部于華偉說,此次我市建立的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為參保職工和居民同時新建了普通門診保障制度,將所有參加職工醫保的在職職工、退休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和“老城居人員”以及參加居民醫保的城鄉居民符合規定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納入醫保報銷,填補了多年來群眾普通門診費用無保障的制度空白。
??????新建的普通門診制度將于12月1日起實施,調整的門診慢特病保障政策將自2023年1月1日起執行。“為切實方便群眾就近便利享受普通門診待遇,我們按照‘能放盡放’原則,最大化擴大了普通門診的醫保定點服務單位范圍。”于華偉說,我市將各級醫保定點醫院全部作為普通門診定點服務機構,同時對全市所有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站,凡是能夠滿足服務要求的,均開通定點服務功能。下步將根據工作進展,逐步向定點診所及零售藥店延伸。
??????分類確定普通門診保障待遇
??????根據即將施行的門診共濟保障機制,我市對參保人員納入醫保報銷的醫療費用設置一定的年度起付標準、支付比例和年度支付限額。其中,參保職工的年度支付限額統一為1600元;在一、二、三級醫院的起付標準分別為300元、500元、700元;支付比例分別為在職職工70%、60%、50%,退休職工75%、65%、55%。參保居民的年度支付限額按一、二檔繳費的分別為200元、400元;起付標準分別為100元、150元、200元;支付比例分別為50%、40%、30%。
??????參保人員一個年度內發生的起付標準以上、年度支付限額以下部分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由醫保基金按比例予以報銷,超過年度支付限額的醫療費用,醫保基金不予報銷。參保人員年度內普通門診費用控制在規定范圍的,下一年度提高報銷比例。
??????參保職工可在全市普通門診定點服務單位中自主選擇1家作為本人待遇定點機構,參保居民可在鄉鎮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選擇1家作為本人待遇定點機構,享受相應的普通門診待遇。同時,考慮群眾實際就醫和流動居住等需求,規定參保人員年度內的待遇定點機構可在規定范圍內變更3次。
??????進一步完善門診慢特病保障政策
??????記者了解到,我市還同步完善了參保人員門診慢特病保障政策,優化了管理服務機制,打通了普通門診和門診慢特病的待遇銜接通道。
??????此次完善的政策,在病種數量上暫保持不變,在待遇標準上,調整為對職工門診慢特病和居民特定門診慢特病的大部分病種,按較高水平設置病種的年度費用標準,對備案多個病種的,按比例合并計算本人年度門診慢特病的總支付限額,參保人員的門診慢特病年度支付限額與普通門診合并計算,但彼此間不調劑使用,不同病種間可調劑使用。
??????市醫保局黨組成員、市醫保中心主任李凱介紹,參保人員備案兩個及以上病種的,年度支付限額的計算辦法是:以備案病種中年度費用標準最高的病種為基數(最多不超過3個病種),按年度支付限額=第一病種年度費用標準+第二病種年度費用標準的50%+第三病種年度費用標準的40%之和確定。
??????年度內新納入職工門診慢特病和居民特定門診慢特病待遇享受范圍的參保人員以及變更參保類型的參保人員,年度支付限額按年度剩余月數核定。已納入職工門診慢特病和居民特定門診慢特病待遇享受范圍的參保人員,年度內新申請認定的職工慢特病病種或居民特定門診慢特病,依照申請時間順序,按年度剩余月數核定支付限額。(來源:威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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