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新聞網5月7日訊(記者 陳婷)為加快推進海洋強市建設,打造綠色可持續的海洋生態環境,4月15日,經區出臺印發了《威海經濟技術開發區關于落實<山東省打好渤海區域環境綜合治理攻堅戰作戰方案>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工作范圍為經區管轄區域所轄流域和海域。在深化陸源污染防治方面,對于工業污染的防止,實施差別化區域環境準入政策,明確禁止和限制發展的涉水涉海行業、生產工藝和產業目錄。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從嚴審批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產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設項目,推動高質量發展和綠色發展。依法開展沿海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流域和產業布局的規劃環評。調整優化不符合生態環境功能定位的產業布局;實施重點污染物總量控制,推進涉氮重點行業固定污染源治理;實施廢水處理設施提標改造,加強含氟化物、含重金屬污染物廢水的深度治理和環境監管,到2020年,各類工業污染源持續保持達標排放。
加大納管企業監管力度,對于新建工業企業排放的含重金屬、難以生化降解污染物或高鹽廢水,不得接入城市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省級及以上工業集聚區完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升級改造,出水水質穩定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或國家排放標準中相關限值要求;涉重金屬工業園區要推進“一企一管”和地上管廊的建設與改造,并逐步推行廢水分類收集、分質處理。加快“散亂污”企業清理整治。加快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到 2020年,城區污水處理率達到98%以上。加快實施城中村、老舊城區、城鄉結合部污水收集和雨污管網分流改造,到2020年,基本實現城市建成區污水全收集、全處理。
方案指出,要強化海岸帶生態保護,2020年底前,完成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工作,采取多種措施有效清理非法占用生態保護紅線區的圍填海項目。加強自然岸線保護,嚴格控制在海岸線向陸1公里范圍內新建建筑物。除國家重大戰略項目外,禁止新增占用嚴格保護岸線的開發建設活動。2020年,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于45%。加強自然保護地選劃和濱海濕地保護;加強岸線岸灘綜合治理修復;嚴格圍填海管控;加強海洋生物資源養護;嚴格控制捕撈強度;大力養護海洋生物資源。
方案在強化海洋污染防止方面也做出了規劃,其中,海水養殖污染清理整治方面,嚴格海水養殖空間與容量管控,重點推進城區養殖用海整治清理,合理控制近岸養殖規模,實現用海功能徹底轉變;在生態敏感脆弱區、赤潮災害高發區、嚴重污染區等海域依法禁止投餌式海水養殖;在依法劃定的海濱風景名勝區內和海水浴場周邊一定范圍內禁止非法海水養殖。合理布局網箱養殖,探索水產養殖容量管理,合理確定養殖密度,推進生態健康養殖和布局景觀化,鼓勵和推動深海養殖、海洋牧場建設。開展海域休養輪作試點;加強海水養殖環境治理;加強船舶與港口污染控制。
此外,推進沿岸及海上垃圾污染防治。到2020年,完成《威海市中美海洋垃圾防治“伙伴城市”工作實施方案》中的重點工程,海洋垃圾防治機制基本形成。在強化海洋環境風險防控方面,加強近岸海域溢油風險防控。在海洋生態災害高發海域、重點海水浴場、濱海旅游區等區域,建立海洋赤潮(綠潮)災害監測、預警、應急處置及信息發布體系。加快推進海洋防災減災長效體制機制建設,完善風暴潮、赤潮(綠潮)、海嘯、海冰等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海洋災害培訓與應急演練,加強公眾宣傳及相關企事業單位預警信息通報。
方案要求,到2020年,入海河流水質持續改善,消除劣V類水體,河流達到《威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水質目標考核要求;近岸海域水質穩中趨好,一、二類海水比例達到國家和省市級考核目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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