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新聞網6月27日訊(記者 王雪云 通訊員 馬珊珊)為發揮中醫治療優勢,進一步提高醫保基金的使用效率,日前,市醫保局和市衛生健康委聯合下發《關于開展中醫日間病房醫保結算管理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方案》規定,自今年7月1日起,威海符合住院條件且不需非治療期間在院的以針灸治療為主的病人,在當日治療結束后,根據自身情況經醫療機構允許后回家,可不收取床位費和護理費。據悉,此次試點工作為期1年,全市納入首批試點的醫療機構共有8家。這是記者昨日從市醫保局了解到的消息。
按照《方案》要求,承擔中醫日間病房醫保結算的試點醫療機構為經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批準的具備中醫住院診療條件的一級以上醫療機構,具備獨立中醫日間病房所需針灸住院病區、針灸治療等相關診療場所和有執業資格的針灸專業醫師、護理人員。
在試點中醫診療項目范圍上,按照臨床路徑清晰、診療規范明確、診療技術成熟、醫療質量可控、醫療安全可保障的原則,對符合住院條件的針灸治療病人采取中醫日間病房管理方式進行醫保結算,并將中醫日間病房納入醫保總額控制。
據悉,首批試點醫療機構共有8家,分別為威海市中醫院、威海市泰和中醫院、威海市立醫院(中醫科)、榮成市中醫院、乳山市中醫院、孫家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威海市文登區宋村中心衛生院、威海市文登區大水泊中心衛生院。“以后根據工作進展情況,我們將逐步擴大試點范圍。”市醫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中醫日間病房醫療費用按一次普通住院結算,起付線不連續計算,參保人住院期間發生的且與本次治療相關的輔助檢查費用一并納入該次費用結算。對應在門診實施的針灸類治療以及入院前發生的檢查和化驗費用,不得納入中醫日間病房結算管理。
符合中醫日間病房管理的治療病種,適用住院醫療費用醫保結算辦法,其中床位費、護理費等費用不得收取。原實行定額結算的病種,納入日間病房后,其結算金額按原定額扣除相應的床位費、護理費等費用后的金額結算。
參保人中醫日間病房治療出院后一個月內不得再次進行日間病房治療。治療期間,確因病情改變需退出中醫日間病房管理的,按原結算方法結算。
市醫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試點工作的開展,將積極發揮中醫診療優勢,加強質量管理,優化診療服務流程,完善組織管理模式,縮短患者在院時間,提升醫療服務效率,形成比較完善的中醫日間病房管理制度和診療標準體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