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去年,中國銀保監會等部門就曾聯合發布消費警示,一些第三方平臺打著“創業”“創新”旗號,以“購物返本”“消費等于賺錢”“你消費我還錢”為噱頭,承諾高額甚至全額返還消費款、加盟費等,以此吸引消費者、商家投入資金。此類“消費返利”不同于正常商家返利促銷活動,運作模式違背價值規律,資金運轉難以維系,一旦資金鏈斷裂,投資者將面臨嚴重損失。
購物返利形式的非法集資有何特點?現實生活中,我們如何識別其套路?昨日,市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詳細剖析了購物返利形式非法集資的特點,并提醒市民提升防范意識。
案件回顧
以消費返利為名非法集資
某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在多地設立“零元購物超市”,以高出市場三到五倍的價格,對外銷售各類商品及代金券、購物卡、加油卡等。消費者通過購物或繳納注冊金后注冊成為超市會員,購物消費后,即可在一定期限內得到超市返還全部購物款,同時,推薦其他客戶購買還有推薦獎勵。此類消費全返利模式吸引很多中老年人參與,在短短幾個月時間內,共計向100余名群眾吸收資金100多萬元。目前,該公司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慧眼識騙
? 莫讓高利噱頭迷人心
?套路一 宣傳全新的發展理念迷惑群眾。很多該類公司向公眾宣傳“消費就是賺錢,花錢就是賺錢”理念,宣稱這是一種全新的消費投資方式,誤導大家相信這種投資模式可以取得高額回報。
?套路二 獲利平臺向加盟商承諾高額收益。引誘商家投資加盟該平臺,平臺靠加盟費、?廣告費獲得大量投資款。同時,以高出商品價格的3-5倍銷售給會員,并承諾在一定期限內全額返還。
?套路三 默許或鼓勵虛假交易。為了追求投資收益,誤導或默許消費者和加盟商家刷空單,實際并未有購買商品的真實交易。
?套路四 老會員發展新會員。平臺無實體經濟作為收益支撐,返利資金不是來源于經營本身,而是要求會員引誘他人繼續發展其他人加入,在邀請和被邀請者之間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發展下線人員數量和消費金額作為上線人員計酬依據。整個群體結構呈金字塔型的傳銷模式。
見招拆招
遇到高額回報要多思
盡管“消費返利”活動向公眾畫了一個充滿誘惑的大餅,但其運營模式存在很多風險隱患。
?其一 高額返利難以實現。返利資金主要來源于商品溢價收入、會員和加盟商繳納的費用,多數平臺不存在與其承諾回報相匹配的正當實體經濟和收益,資金運轉和高額返利難以長期維系。
?其二 資金安全無法保障。一些平臺通過線上、線下途徑,以“預付消費”“充值”等方式吸收公眾和商家資金,大量資金由平臺控制,存在轉移資金、卷款跑路的風險。
?其三 運營模式存在違法風險。一些平臺虛構盈利前景、承諾高額回報,授意或默許會員、加盟商虛構商品交易,直接向平臺繳納一定比例費用,謀取高額返利,平臺則通過此方式達到快速吸收公眾資金的目的。
?其四 部分平臺還采用傳銷的手法。以所謂“動態收益”為誘餌,要求加入者繳納入門費并“拉人頭”發展人員加入,靠發展下線獲取提成。平臺及參與人員的上述行為具有非法集資、傳銷等違法行為的特征。
牢記警示
警惕“財富神話” 正當途徑投資
2012年8月、2018年4月,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銀保監會等部委兩次聯合發布風險提示:“部分網站、平臺以高額返利或回報為誘餌,按層級發展會員、代理商、加盟商加入,收取巨額傭金,獲取非法利益;一些會員、加盟商、代理商受高額返利誘惑,投入大量資金,虛構商品交易,參與違法犯罪活動,從中牟利。此類企業夸大或虛構運營模式的盈利前景,在實際經營收入及利潤無法支撐的情況下下,通過發展人員和非法吸收資金維持運轉,嚴重擾亂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侵害群眾和單位的合法權益,損害正規電子商務企業和行業形象,已涉嫌嫌傳銷或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
“該類消費返利模式嚴重違背市場價值規律,其本質與龐氏騙局極其相似。”市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介紹,一旦資金鏈斷裂,參與者將面臨嚴重損失。按照有關規定,參與非法集資不受法律保護,風險自擔,責任自負;參與傳銷屬違法行為,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工作人員提醒市民,一個企業其業務的合法真實性和收益的合理性,才是投資者考量的根本因素。市民要認清此類消費模式的危害性,對企業、項目、商品或理財產品的投資一定要基于理性的判斷,天上不會掉餡餅。要提高警惕,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和識別能力,防止利益受損。切記通過正當途徑獲取投資收益,堅決遠離非法集資。同時,對掌握的違法犯罪線索,可積極向有關部門反映。(威海晚報記者 張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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