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新聞網11月29日訊(記者 李林)警務輔助人員在協助維護社會治安、打擊預防違法犯罪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制度建設相對滯后,存在著法律地位模糊、職責權限不清等諸多問題。昨日,記者從市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為規范警務輔助人員管理,保障警務輔助人員依法履行職責,我市日前出臺了《威海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將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我市是全省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改革工作的唯一示范點,加強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制度建設是國家和省里的明確要求?!笔兴痉ň指本珠L于勝國表示,《辦法》以明晰身份性質、理順管理體制為出發點,以明確崗位職責為核心,重點規定了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職責、權利義務、職業保障、日常規范等內容。
《辦法》規定,輔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由公安機關管理使用、履行輔助性警務職責,分為勤務輔警和文職輔警。勤務輔警協助人民警察從事執法執勤和其他警務活動;文職輔警協助人民警察從事非執法崗位相關工作。
根據公安機關的安排,勤務輔警可以直接從事的八類工作包括:從事預防、制止違法犯罪活動;接受、處理群眾求助;治安巡邏、值守;在車站、機場、碼頭等人員聚集場所開展安全巡查;維護案(事)件現場秩序,保護案(事)件現場,救助受傷受困人員;疏導交通,勸阻、糾正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采集交通違法信息;開展社會治安防范、交通安全、禁毒等宣傳教育;法律法規規定可以由勤務輔警開展的其他工作。
勤務輔警在人民警察的帶領下,可以協助從事接報警現場處置,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進行當場盤問、檢查和繼續盤問等九類工作。另外,《辦法》也明確了輔警不得從事的八類工作,包括國內安全保衛、技術偵察、反邪教、反恐怖工作中不宜由輔警參與的事項;辦理涉及國家秘密的事項;作出行政處理決定、出具鑒定報告、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等。
充分完善的職業保障,是穩定輔警隊伍,增強輔警職業認同感和歸屬感的重要基礎?!掇k法》規定,警務輔助人員的薪酬結構、待遇項目要參照有關規定和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結合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財力狀況進行核定,并建立定期動態調整機制。此外,還應當為輔警辦理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繳存住房公積金,購買必要的商業保險?!掇k法》還對輔警的健康體檢、假期、優撫待遇、表彰獎勵等予以了明確。
與此同時,《辦法》還明確了警務輔助人員的招聘和日常管理規范,并對警務輔助人員著裝要求、職務回避、舉報監督等予以明確,以此加強輔警的監督管理,提高輔警職業素質和戰斗力。(來源:威海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