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質量,根據《規章制定程序條例》《威海市人民政府規章制定程序規定》等有關規定,市司法局擬對市公安局起草的《威海市停車管理條例(草案)》舉行立法聽證會,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聽證會時間和地點
2021年5月7日上午9:00,威海市司法局三樓會議室。(暫定,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聽證事項
就《威海市停車管理條例(草案)》的合理性、合法性進行聽證。《條例(草案)》共59條,規定了停車設施的規劃與建設、停車設施的使用與管理、停車行為規范、法律責任等內容,重點聽證事項包括:(一)應否在停車供需矛盾突出的區域,劃定時段性道路免費停車泊位?(第21條)(二)住宅小區停車妨害他人,不服從物業服務人或專用車位業主勸阻的,應否給予處罰?(第43條、第56條)(三)停放在公共場合的僵尸車由有關部門強制拖離并處理是否合理?(第44條、第57條)
聽證代表人數及產生方式
聽證代表由市民聽證代表10名和邀請聽證代表若干名組成,其中市民聽證代表由市司法局從報名的市民中,根據報名情況按照廣泛性和平衡持不同意見的發言者的原則,確定代表人選。
旁聽人員
本次立法聽證會允許旁聽,聽證會擬確定旁聽人員4至6名。旁聽人員依據報名先后順序確定。
報名條件
報名參加聽證的市民須具備以下條件:
1、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能夠按時全程參加會議;
3、同意公開姓名、性別、工作單位、職務等必要的個人信息;
4、對行政立法工作有一定的了解。
以單位名義報名的,還應當附具單位授權委托書。
報名方式和時間
請報名人員如實、全面填寫《立法聽證會報名表》,于2021年4月20日下午5:00前通過電子郵件或者信件的方式發送至市司法局立法科(不接受電話報名)。
掃描或識別下方二維碼即可下載報名表
其他事宜
1.確定為聽證代表或旁聽人員的,市司法局將在5月1日前通知本人。
2.通信地址:威海市統一路406號,郵編:264200;
聯系電話:5897300;電子郵箱:fzbfzk@wh.shandong.cn(來源:法治威海)
聽證會時間和地點
2021年5月7日上午9:00,威海市司法局三樓會議室。(暫定,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聽證事項
就《威海市停車管理條例(草案)》的合理性、合法性進行聽證。《條例(草案)》共59條,規定了停車設施的規劃與建設、停車設施的使用與管理、停車行為規范、法律責任等內容,重點聽證事項包括:(一)應否在停車供需矛盾突出的區域,劃定時段性道路免費停車泊位?(第21條)(二)住宅小區停車妨害他人,不服從物業服務人或專用車位業主勸阻的,應否給予處罰?(第43條、第56條)(三)停放在公共場合的僵尸車由有關部門強制拖離并處理是否合理?(第44條、第57條)
聽證代表人數及產生方式
聽證代表由市民聽證代表10名和邀請聽證代表若干名組成,其中市民聽證代表由市司法局從報名的市民中,根據報名情況按照廣泛性和平衡持不同意見的發言者的原則,確定代表人選。
旁聽人員
本次立法聽證會允許旁聽,聽證會擬確定旁聽人員4至6名。旁聽人員依據報名先后順序確定。
報名條件
報名參加聽證的市民須具備以下條件:
1、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能夠按時全程參加會議;
3、同意公開姓名、性別、工作單位、職務等必要的個人信息;
4、對行政立法工作有一定的了解。
以單位名義報名的,還應當附具單位授權委托書。
報名方式和時間
請報名人員如實、全面填寫《立法聽證會報名表》,于2021年4月20日下午5:00前通過電子郵件或者信件的方式發送至市司法局立法科(不接受電話報名)。
掃描或識別下方二維碼即可下載報名表

其他事宜
1.確定為聽證代表或旁聽人員的,市司法局將在5月1日前通知本人。
2.通信地址:威海市統一路406號,郵編:264200;
聯系電話:5897300;電子郵箱:fzbfzk@wh.shandong.cn(來源:法治威海)
值班總編:張軍濤
復審:顏燕軍
編輯:蔡 壘
復審:顏燕軍
編輯:蔡 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