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職工對勞動能力鑒定結果有異議怎么辦?如何再次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申請時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跟著小編來看看。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再次鑒定申請條件是什么?
根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第十六條之規定,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對初次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鑒定。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再次鑒定申請方式有哪些?
目前可以通過網上申請、郵寄和現場三種方式提交申請材料。
網上申請
登錄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進入服務大廳標題欄下面的系統入口模塊,點擊山東省勞動能力再次鑒定個人網上服務系統(試運行),進行注冊登錄,然后提出申請。
郵寄和現場申請
地址:濟南市歷下區解放東路16號山東省人力資源市場南側一樓勞動能力鑒定受理窗口
咨詢電話:0531—81286791
咨詢電話:0531—81286791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再次鑒定申請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山東省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再次鑒定辦理時限?
根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第九條之規定,申請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及時組織鑒定,在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傷情復雜、涉及醫療衛生專業較多的,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來源:威海人社發布)
值班總編:張軍濤
復審:顏燕軍
編輯:劉曉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