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企業因未及時年報公示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如果申請注銷,只能進行一般注銷操作,除了需要公示45天外,還需要提交股東決定、清算報告等材料。近日,高新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與市場監督管理局創立聯動機制,將異常企業信用修復與企業注銷申請結合,使得企業移出異常名錄后便可申請簡易注銷。


列異企業申請注銷登記時,行政審批部門將該類企業信息及時通知市場監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一次性告知企業申請移出異常名錄需要提交的材料,并按照《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及時作出移出決定,最快當場就能作出決定。
對該類企業的相關監管,采取企業信用承諾制,在申請注銷期間,財務報表可以零填報,同時免于現場核查。業務申請期間,行政審批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均可當場提供幫辦代辦服務,并且簡易注銷公示期限只有20天,有效降低了企業的操作成本。
信用修復與簡易注銷結合的聯辦舉措,進一步提升了企業注銷便利度,也提升了企業和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來源:威海高新區發布)
總編輯:殷洪軍
值班總編:張軍濤
復審:顏燕軍
編輯:岳 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