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眾日報》以《威海高區法院將辦案與穩定、發展、民生統籌考慮,小案件辦出好效果》為題,聚焦威海高區法院以高質量司法打造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典型經驗,以下為報道全文:


幾年前,威海市民張先生承包了某景觀公司的部分道路綠化工程。景觀公司并未按照約定時間打款,張先生多次催要無果后將景觀公司訴至威海高區法院。威海高區法院受理該案后,對雙方進行了訴前調解并成功達成和解。然而,該公司分三期支付了3萬元后,就沒了下文,張先生無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官邀請雙方坐在一起,該公司表示將在約定期限內支付剩下的7萬元余款,逾期將予以賠償。而在雙方再一次達成和解后,該公司又失信了。
一次次保證,又一次次失信,讓法官心生疑惑。經了解,被執行公司工程款回收困難,償還有難度。法官給該景觀公司負責人分析利弊:這筆錢如不盡快還上,不僅公司資金流無法持續,還將面臨失信制裁,進一步影響公司經營。在法官耐心勸說下,該景觀公司積極籌款,不僅結清了張先生剩余欠款,還按照約定給付了賠償金。
近年來,威海高區法院認真落實威海市法院“無威不至·益企發展”的工作部署,樹牢“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辦”工作理念,緊盯“案結事了政通人和”目標,將辦案與穩定、發展、民生統籌考慮,力爭把小案件辦出好效果,以高質量司法打造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讓群眾真切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
威海高區法院以常態化、全天候的工作方式,持續深入推進執行工作,著力破解人難找、財難尋等難題,采取凌晨執行、執行懸賞等方式積極“查人找物”,努力讓勝訴權益兌現,使當事人恢復正常的經營和生活。前段時間的一個清早,申請人李某撥通了威海高區法院執行局的電話,稱被執行人周某在榮成石島出現。此前,被執行人周某有6萬元借款遲遲未履行還款義務。接到申請人的電話,執行干警迅速驅車趕往石島,找到了周某。經批評教育和釋法說理,周某當天籌集到了一半案款,剩余案款在三天時間內償還完畢。
威海高區法院從源頭上減少進入強制執行的階段的案件數量,爭取以最小的司法成本實現最好的訴訟效果。一原告企業與被告企業有著良好的合作關系,因被告企業有一筆貨款遲遲未支付,原告企業反復催要無果,將被告企業起訴至法院。威海高區法院訴訟服務中心速裁團隊接到立案申請后,第一時間聯系雙方,法官指導駐院特邀人民調解員,通過訴前調解的方式來解決雙方糾紛。經連續多天跟進達成訴前和解,被告企業將貨款一次性付清。兩企業長達四年的矛盾化解在訴前,實現案結事了、互利共贏。
“過去一年來,我受邀觀摩了威海高區法院刑事案件庭審,見證了幾次凌晨執行行動,還參加了‘小案不小辦’經驗交流會。法院干警打擊犯罪有力、司法為民有功、自身建設有效,為他們的努力和成績點贊!”家住高區的人大代表、威海市鼎峰電子有限公司董事長張華民表示。(來源:《大眾日報》)
總編輯:殷洪軍
值班總編:張軍濤
復審:顏燕軍
編輯:董倩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