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新華社客戶端以《威海:筑牢海洋綜合保護法治屏障》為題,聚焦威海檢察機關立足地方實際,筑牢海洋綜合保護法治屏障的先進經驗,以下為報道全文:

威海三面環海,擁有近千公里海岸線,2021年全域建成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近年來,威海檢察機關立足地方實際,積極構建“陸岸與海洋統籌、辦案與修復并重”工作機制,努力以高質量的檢察履職服務天更藍、山更綠、水更清、城市更宜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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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訴前+訴后” 多領域辦案助力綠色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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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繞海洋生態治理履職。著力防治和修復受損岸線。落實“河(湖灣林)長+檢察長”制,開展陸源污染源防治、“藍色海灣”整治、海岸線修復保護公益訴訟專項監督,督促清理固體廢物91噸,修復海岸線16公里,整治入海口5處,為水清、岸綠、灘靜、灣美注入檢察動力。辦理的擱淺長達4年的船只污染海域案,入選全國檢察機關“為民辦實事、破解老大難”質量提升年“千案展示”;著力推動規范海域使用和海島管理。對2起非法圍填海案提起行政公益訴訟,推動地方政府開展專項整治,征繳海域金200余萬元,整治不當使用海域4萬余畝,以法治之力守護“藍色國財國土”;著力守護海洋生物多樣性。開展漁業資源保護專項監督,對21起非法捕撈案提起刑附民公益訴訟,追繳修復金4900余萬元,促成行政主管部門開展非法漁具專項清理。對違法獵捕海鳥進行刑事公訴和民事公益訴訟雙重打擊,讓違法者變修復者。結合辦案,助力行政管理部門出臺加強海驢島鳥類資源保護的“史上最嚴格規定”,越來越多的大天鵝、黃嘴白鷺等遷徙鳥類在此休養生息,形成一派魚翔海底、鳥聚灣島、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優美畫卷。
圍繞海洋產業發展履職。加強地理標志產品司法保護。辦理涉威海刺參、榮成海帶、乳山牡蠣等地理標志產品案件10件,推動建立海產品養殖廢棄物處置、標志產品侵權法律統一認定標準等工作機制,將生態效益轉化為品牌效益、經濟效益;助力重點海洋企業發展壯大。設立駐園區檢察服務站,辦理涉魚竿漁具、海洋生物醫藥、水產養殖等刑事、民事和公益訴訟案件11件。榮成市檢察院專門與鰻草種植試點企業馬山集團簽訂委托協議,實現企業發展與生態修復的雙贏多贏共贏;促進能源開發利用與生態保護有機統一。建立“項目運行+司法體檢”工作機制,強化對風電、核電和抽水蓄能等重大項目運行安全的保障。對文登抽水蓄能電站建設超期占用林地問題,及時督促退耕復綠,確保重大項目綠色發展。
圍繞山海遺跡遺產保護履職。加強海防遺址公益保護。對158處明清海防遺址進行全方位排查,對年久失修的,發出訴前建議6件,對1起未依法整改導致坍塌的,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訴訟,推動建立守護海防文化根脈常態化機制;加強紅色遺址公益保護。威海紅色資源豐富,諸多紅色故事承載著膠東人民守護家園、向海圖強的文化基因。在“檢察藍守護英烈紅”專項公益訴訟監督活動中,敦促主管部門修繕烈士陵園設施22處,聘請34名專職人員加強保護;加強地方名山公益保護。開展古樹名木、亂砍濫伐、過度開發等專項監督。辦理訴前建議28件、刑附民公益訴訟2件。威海市環翠區檢察院在里口山古樹群綜合保護活動中,督促新編修《威海市古樹名木圖鑒》,形成具有膠東地域風貌、植被風貌、文化風貌的“富春山居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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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融合+貫通” 多方位支撐構筑海洋保護“公益共同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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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取黨委人大支持。落實市委出臺的支持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系列文件,促進重要訴前建議抄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銜接等機制落地。對發現的行業監管、干部作風、社會管理問題,及時向黨委報告,并推動把公益訴訟改革納入重點改革項目,把檢察建議落實情況納入全市高質量發展考核,增強監督權威。自覺接受人大監督,通過邀請視察、專題報告、執行審議決議等方式,落實市人大常委會出臺的《威海市海岸帶保護條例》和《關于加強檢察建議工作的決議》,提升工作知曉度、滿意度。
注重強化外部協同。一是府檢院聯動。與政府職能部門建立“技術支撐+數據共享+公益保護”工作機制,拓展無人機取證、衛星遙感技術應用和大數據共享,建成海域權使用等5個監督模型;設置公益訴訟資金專門賬戶,有效保證受損公共利益快速修復;建立涉海案件“先鑒定、判決后再支付費用”工作機制,緩解辦案經費壓力。與地方法院系統就非法捕撈類案件訴訟請求范圍和賠償標準達成共識,與青島海事法院建立協作機制,辦理全省首起支持海洋行政機關提起生態損害賠償案。就環保部門移交的一起貨輪海上漏油污染環境案,擬向青島海事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可追繳修復賠償金900余萬元。二是跨區域協同。落實膠東五市一體化發展機制,開展跨區聯合增殖放流等活動。乳山、文登與煙臺牟平建立“兩地三區”跨區域協作機制,共同守護昆崳山、黃壘河流域生態。三是善于用好外腦。組建公益訴訟綜合研究基地和專家咨詢委員會,對疑難復雜案件進行專業論證,委托出具專家意見16件次。
注重一體化履職。通過設置12309綠色低碳公益訴訟舉報中心、公益訴訟“隨手拍”專區、建立線索管理人制度、聘請“益心為公”志愿者和特邀檢察官助理等多種方式,解決線索發現難、收集難問題。共聘請162名“益心為公”志愿者和24名特邀檢察官助理參與監督辦案,各業務條線已互移涉海線索28件。聚焦“四大檢察”和海洋保護融合發展趨勢要求,整合辦案力量,組建涉海辦案團隊9個、辦案組11個,對非法采砂、非法捕撈等涉海案件提前介入,引導同步收集刑事定罪和公益損害證據,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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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我管+都管” 多元化方式擴大海洋治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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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樣化開展生態修復。建立公益訴訟與海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銜接機制,通過增殖放流、補植復綠、碳匯替代、勞務代償、志愿服務等方式多樣化開展修復。2020年以來,開展增殖放流魚苗4810余萬尾,補植復綠580余畝,開展志愿活動53人次。著眼“雙碳”戰略與海洋保護有效銜接,在全省首開“藍色碳匯修復行動”,探索海草種植,提升修復效果。辦理的張某等10人非法捕撈案,侵害人認定以生態損害價值100余萬元的鰻草種植來修復海洋生態,案件獲評全國檢察機關“服務‘雙碳’典型案例”。辦理的周某非法獵捕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民事公益訴訟案,與違法行為人所在地淄博共同建立監管協作機制,啟動“異地勞務代償”修復模式,為解決異地執行難提供借鑒。
多手段開展訴源治理。對辦理的涉海公益訴訟案件,不是簡單的“一訴了之”或“一改了之”,而是融合多種手段,促進類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防范。對一起中央環保督察反饋的某企業非法排放揮發性有機物污染環境案,通過“訴前磋商+司法確認”,追繳損害賠償金98萬元,同步發出社會治理檢察建議,督促有關部門加強管理,防范類似問題發生,實現了保護環境和護航企業發展雙贏多贏共贏。
多點位開展宣傳教育。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開展“小紅帽”“黃馬甲”行動,送法進企業、進社區、進港口。同時,通過“兩微一端”、檢察開放日、新聞發布會等多種途徑,向社會各界廣泛宣傳,倡導“誰侵害、誰買單”理念。結合辦案,在千里海岸線上同步建成天鵝湖海洋環境實踐修復基地以及昆崳山、里口山、岠嵎山公益訴訟法治教育基地,基地集預防、打擊、保護、宣傳、教育、展示觀摩全鏈條,形成公益訴訟與山青海藍交相輝映的生動畫面。(來源:新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