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案卷制作管理的標準化、規范化,切實保障全市行政審批部門行政審批工作合法、規范、專業、有序運行,12月16日,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出臺《威海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行政許可案卷規范》(以下稱《案卷規范》),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實現市域范圍內行政審批系統案卷和文書的一致。
《案卷規范》以行政審批部門的名義,將從不同行業劃轉事項的案卷制作全流程、各環節、各要素納入了規范化軌道,開創了行政審批部門依托行政執法監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檔案部門制定的規范,自行組織制定綜合性行政審批案卷規范的先河。
《案卷規范》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上級政策文件規定的基礎上,本著“立足審批實際、強化標準統一、便于操作執行”的原則,明確了案卷制作管理的合法性標準、規范性標準、立卷歸檔標準,制定了40份許可文書模板,明確了272個必備要素,為案卷制作管理工作提供了文書依據和案卷標準。
《案卷規范》涵蓋行政許可全流程、各環節、各要素。全面涵蓋行政許可流程,確保行政許可全流程都有規范記錄和操作標準;全面涵蓋行政許可環節,以各環節中文書的完整性保障行政許可程序的規范性;全面涵蓋行政許可文書要素,在詳細規定規范要素的同時,充分考慮許可文書中的可選要素。
《案卷規范》兼顧不同文書使用情形。厘清依申請和依職權行使行政權力的文書運用,在變更、注銷等執法環節詳細區分依申請和依職權的行政權力,制定了不同文書,針對性和適用性更強;厘清須嚴格使用的文書要素和可以靈活適用的文書樣式,在符合規范要素的基礎上,選擇恰當的執法文書使用。
《案卷規范》首次將電子案卷納入案卷規范范圍。明確行政許可案卷可以采用紙質、電子兩種介質形式立卷歸檔,并強調在同一介質中案卷材料的完整性,實現對執法行為全過程記錄,為下一步全面推行行政許可電子案卷的制作和管理奠定了基礎。(來源:威海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總編輯:殷洪軍
值班總編:張軍濤
復審:顏燕軍
編輯:劉曉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