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新聞網4月25日訊(記者 周穎 通訊員 牛振)昨日,記者從市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了解到,2019年度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即“4050補貼”)復核工作,將于5月份開展,復核人員請于5月5日至31日進行復核。
據悉,此次復核人員為在我市(市直、環翠區、高區、經區、臨港區)托管繳費,且2018年度已納入補貼范圍的人員。復核人員應于5月5日至31日,攜帶二代社保卡(或身份證和一代社保卡)到參保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2019年度補貼復核。經復核符合條件的,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5000元,其中,只參加養老保險的,每人每年3850元。
值得注意的是,首次申請和中斷補貼的人員應于10月份到戶籍所在地街道(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所進行申報。
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是對個人的補貼。具有本市戶籍,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在我市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辦理檔案托管手續和繳納社會保險費滿一年以上的下列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申報補貼:上年度末,女性年滿40周歲、男性年滿50周歲的本市用人單位就業轉失業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低保家庭成員;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成員;撫養未成年子女單親家庭成員;持有《殘疾人證》人員。
另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補貼范圍:被列入失信“黑名單”的;申請年度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已享受完一輪就業扶持政策的;屬本市用人單位就業轉失業人員,失業前在最后一個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不滿一年的;屬于協議保留社會保險關系人員的;申請年度登記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或為公司法人代表及股東的;申請年度登記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等機構法人代表的;申請年度登記為律師事務所負責人或合伙人的;無正當理由3次不接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介紹上崗以及拒絕接受其他公共就業服務的或終止就業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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